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铝合金压铸件一般技术要求

时间:2019-08-23

铝合金压铸件一般技术要求

1. 压铸件应按照图纸和顾客提出的要求检查所有尺寸和表面质量。

2. 对于图纸(或顾客)没有明确提出来注尺寸、形状公差和表面质量要求,以下述标准和指标为检验依据。

① 未注几何尺寸公差:按GB6414铸件尺寸公差

② 未注形状、位置公差:按GB/T15114铝合金压铸件 附录A  ③ 未注明表面质量要求:

⑴ 铸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、裂缝、欠铸、缩松和任何穿透性缺陷 ⑵ 铸件的浇口 、飞边、溢流口、隔皮、顶杆痕迹等应清理干净 ⑶ 压铸件按使用要求不同分为3级:

1级:涂覆工艺要求高的表面、镀铬、抛光、研磨的表面、相对运动的配合面、危险应力区的表面等;

2级:涂覆要求一般的或要求密封的表面、镀锌阳极氧化油漆不打腻以及装配接触面;

3级:保护性涂覆表面及紧固接触面,油漆打腻表面及其他表面。 ⑷ 表面粗糙度 1级:Ra3.2 ⑸ 表面缺陷极限 压铸件表面质量级别

1级 5

2级 25

3级 40

2级:Ra6.3

3级:Ra12.6

缺陷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百分数(%)

说明:①在不影响使用和装配的情况下,网状毛刺和痕迹:高度不超

过0.2mm;

②受压铸模镶块或受分型面影响而形成的表面高低不平的偏

差,不超过相关的公差尺寸;

③推杆痕迹表面凸出或凹入铸件表面的深度,一般为±0.2mm;

⑹ 表面质量要求(见附表)

⑺挫痕:目视挫痕应均匀、一致,不允许有明显的凹凸。经锉加工的表面

和未经锉加工的表面允许有角度,但角度应在10°以内;

⑻变形:压铸件成型后,如有变形应进行调整,经调整后的压铸件表面不

允许有明显的打击痕迹。调整部分的平面度:0.2mm ;

⑼对于顾客的特殊要求,要形成相应的工艺文件,规定其相关的工艺过程

和检验方法。

总工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3年4月

附表: 缺陷名称 流痕

缺陷范围

1级

深度(mm )≤ 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百分数

冷隔

深度(mm )≤ 长度不大于铸件的最大轮廓尺寸的(mm ) 所在面上的不允许超过的数量 离铸件边缘距离(mm )≥ 两冷隔间距(mm )≥

拉伤

深度(mm )≤ 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百分数

凹陷 粘附物痕迹

整个铸件缺陷不允许超过 占带缺陷的表面面积的百分比

气泡平均直径≤3mm

1. 每100cm 2缺陷个数不超过 2. 整个铸件缺陷个数不超过 3. 离铸件边缘距离(mm )≤ 4. 气泡凸起高度(mm )≤

气泡平均直径>3‐6mm

1. 每100cm 2缺陷个数不超过 2. 整个铸件缺陷个数不超过 3. 离铸件边缘距离(mm )≤ 4. 气泡凸起高度(mm )≤

边角残缺深度

铸件边长≤100mm

铸件边长≥100mm

各类缺陷总和

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百分数

0.3 0.5 5 不允许 不允许 0.05 3

不允许

0.05 5

表面质量级别 2级 0.07 15 1/5壁厚 1/10

3级 0.15 30 1/4壁厚 1/5

备注

1. 在同一部

分对应出不允许同时存在 2. 长度是指

缺陷流向的展开长度

2处 4 10 0.1 5 0.3 1处 5 1 3 3 0.2 1 1 5 0.3 0.5 0.8 30

2处 4 10 0.25 10 0.5 2处 10 2 7 7 0.3 1 3 5 0.5 1.0 1.2 50

凹入深度(mm ) 0.1

不允许

除一级表面外,浇道部位允许增加一倍

允许两种气泡同时存在,但大气泡不超过3个,总数不超过10个。

其边距不小于10mm

残缺长度不超过边长度的5%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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